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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交易服务 / 交易纠纷
Bossgoo在线交易贸易纠纷处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1.1本规则适用全球贸易通(www.bossgoomall.com)在线交易的买家与卖家之间发生的在线订单贸易纠纷的处理。

1.2发起贸易纠纷投诉、提出判责诉求的一方称为投诉方,另一方为被投诉方。

1.3全球贸易通有权随时修订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应修订,应立即停止使用全球贸易通在线交易的相关服务或产品。

 

第二章 受理投诉的条件及范围

  2.1 所有投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全球贸易通才会受理

  2.1.1 投诉方是全球贸易通(www.bossgoomall.com)在线交易产品的用户且在使用在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2.1.2 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发起投诉;

  2.1.3 有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2.1.4 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详实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2.1.5 全球贸易通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2.2 全球贸易通受理投诉的范围包括:

  2.2.1 在线交易买方投诉卖方未发货;

  2.2.2 在线交易买方投诉其收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与约定不符;

  2.2.3  其他因在线交易一方违约给对方或者全球贸易通造成直接损失的情形。

 

第三章 投诉处理流程

  3.1 投诉受理

  买卖双方在交易履行过程中产生交易争议的,应首先自行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卖家拒绝买家的退款/退款退货申请后,全球贸易通平台将介入此次纠纷。

 

  3.2 全球贸易通的处理规则

  3.2.1买家应在最迟不超确认收货日期后的第15天(包括第15天) 提出,否则Bossgoo不予受理,Bossgoo自行决定延长该投诉受理期限的除外。确认收货日期指的是(1)买方在订单系统点击“确认收货”的日期, 或者(2)如买方未在系统点击“确认收货”,确认收货日期最迟不超过系统记录的实际发货日期后15天。

  3.2.2一方发起有效投诉并经全球贸易通审核同意受理,全球贸易通将根据投诉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做出判责、关闭投诉等处理决定。任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虽提交但不能充分说明其主张、或有涂改、伪造、变造证据材料情形的,全球贸易通有权直接做出裁决。同时,全球贸易通有权暂停或关闭有责一方在全球贸易通在线交易平台(www.bossgoomall.com)的交易权限或者账户且不予退还暂停或关闭期间的服务费,并有权在全球贸易通及/或其他媒介进行公示等处理。

  3.2.3 投诉双方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全球贸易通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3.2.4 提交人应保证其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己方以及对方提供的证据不实的风险/责任。如因一方提交的证据不实导致任何责任,全球贸易通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3.2.5 全球贸易通有权依据本规则向任何一方索要相关证据,并有权仅以普通人的身份对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依据该证据做出判断。买卖双方理解并明确同意因全球贸易通并非专业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所以无须对其做出的有瑕疵的、甚至错误的赔付、继续发货等处理决定承担任何责任。

 

  3.3 处理结果的执行

  3.3.1因争议双方达成和解、谅解而投诉方撤销投诉的,则全球贸易通有权对被投诉方免除处罚,但因被投诉方引诱、威胁、胁迫等不适当方式导致撤销投诉、或全球贸易通认为不适合免除的除外。

  3.3.2全球贸易通的处罚不免除买卖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买卖双方间其他约定、买卖双方与全球贸易通订立的合同等应当承担的赔偿及其他一切责任。

  3.3.3全球贸易通在作出处理结果后,任意一方可在约定期限内提请诉讼/仲裁,如判决/裁决结果与全球贸易通处理结果不一致,则以判决/裁决结果为执行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一旦生效,买卖双方均同意向全球贸易通提供判决书/裁决书的复印件,同时双方应当主动自觉地依照判决书/裁决书执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3.4在发起有效投诉以前或在全球贸易通介入调解的过程中,任何一方提请诉讼或仲裁,则全球贸易通将不予受理投诉申请或立即停止调解。如在约定期限之后提请诉讼或仲裁的,即使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与全球贸易通处理结果不一致,应由双方自行解决,双方均同意不得向全球贸易通提出任何主张并同意对全球贸易通予以免责。

 

第四章 买卖双方的违规处罚

不同的纠纷类型对应不同的处理规则,按照全球贸易通协调后的不同结果定级:经平台协调,被投诉方愿意配合平台投诉纠纷处理规则解决纠纷,与经平台协调,被投诉方不愿意配合平台投诉纠纷处理规则,平台强制解决纠纷,定级不同,处理规则也不同。

全球贸易通受理的投诉,经过全球贸易通判断,确属被投诉方应该承担责任的,针对被投诉方的账号的具体罚则包括但不仅限于:警告、冻结账号、商品下架、罚款等处罚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全球贸易通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关闭帐号,且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附:贸纠纠纷类型


 

纠纷大类

纠纷小类

注释

处理方案

 1、未收到货 

1.1 收款不发货

截止投诉受理之日,投诉方已经付款,被投诉方却未发货。

平台取消订单,将货款退还给买家

1.2 虚假发货

截止投诉受理之日,投诉方已经付款,但被投诉方提供了虚假发货凭证,投诉方没有收到货物。

平台取消订单,将货款退还给买家

1.3 退货不解决

经双方协商一致投诉方退货后,被投诉方不予解决(拒绝重新发货、拒绝退款、不合理拖延、联系不上等)。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1.4 其他

被投诉方已发货,但因被投诉方原因导致货物的丢失、退回等,因而截止投诉受理之日投诉方未能收到货,被投诉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2、质量

2.1 严重质量问题

投诉方收到的货物材质、成分含量、类别、安全标准等与约定明显不符,或者货物主要功能缺失或完全不能使用等。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2.2 一般质量问题

投诉方收到的货物存在相对轻微的质量问题,未达到约定标准,但不影响使用或无明显危害的。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3、数量

3.1 严重数量问题

投诉方收到的货物数量与约定明显不符。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3.2 一般数量问题

投诉方收到的货物存在相对轻微的数量问题,未达到约定标准,但是与允许的误差相差不大或无明显危害的。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4、假货

投诉方收到的货物不属于约定性质或品牌的产品,或被投诉方未能提供品牌授权或自有品牌证明的。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恶意行为

5、恶意投诉

一方无合理理由,发起多次纠纷投诉不成立的(针对同一被投诉方>=2次)。

不予授理

6、恶意下单

不以购买为目的下单,下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

平台取消订单

7、恶意骚扰

被投诉方多次(针对同一投诉方>=2次),对另一方出具不正当言论、威胁、污蔑、诽谤、辱骂等,或者短期内多次恶意联系另一方。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其他纠纷

8、信息设置错误造成的损失纠纷

被投诉方因信息设置错误造成的损失纠纷,如因商品描述、价格(含运费)等造成的损失纠纷。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9、 包装纠纷

卖家未按照约定包装,但不影响使用或无明显危害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10、其他损失纠纷

被投诉方未经投诉方同意而临时变更运费/物流方式/交货期或产生其他费用等;款没到先发货造成的损失平台不予以处理。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11、售后纠纷

被投诉方不履行约定的售后服务,或不履行约定的承诺。

平台依据在线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予以处理



以上情形根据平台规则予以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被投诉方如有其他违反诚信交易、合法合规等原则的行为的,全球贸易通有权视被投诉方过错程度、投诉方损失情况等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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